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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全面推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时间:2021-09-26
 

                                                         郑妍婕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吉林 长春 130033)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遵循,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党的十九大适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达成,并提出了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总体导向的农业发展措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为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政策导向。

一、吉林省农业标准体系现状

吉林省以《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指导,根据其农业产业特点,发布了《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指导性文件,构建了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农业行业标准为支撑、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具有吉林省农业产业特色的标准化研究、示范体系,完成了种植、肥料、人参、食用菌、饲料等各类技术标准体系,并建立了各类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截止到2020年,吉林省已建立了49个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体系,制(修)订地方标准1796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共430项,其中,农业类标准在吉林省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占据主导性位置。同时,在省、市、县3级都分别设立了负责农产品认证的绿色食品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全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经国家认证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吉林省已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9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0个,包括东部、中部和西部等不同生态区的高标准、高质量农产品,通过线上的互动与宣传、线下的农业标准宣贯和推广,给当地农户及企业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产业兴旺。

二、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构建原则

农业标准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农业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与传统农业标准体系不同,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覆盖了农业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全要素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形成的相互配套的质量控制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控制标准体系。

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构建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政府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的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抓紧落实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或者修订重要急需标准;积极推进循环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等标准化建设;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市场驱动下,通过深化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更多的优质农业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增加国家标准的有效供给;鼓励支持地方自主创新关于农产品三品一标的标准研制,为农产品的品牌培育奠定基础。

坚持标准创新,质量与效益是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的目标。标准的研制应与技术创新同步,及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纳入农业技术标准,提升农业标准技术水平,引领农业产业发展;结合优势产业产区打造,允许技术领先的企业在农业标准的制定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体现标准对农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推荐性价值;坚持“保底线、拉高线”并重,从数量型的标准体系建设转向以安全标、绿色标、优质标、营养标为梯次的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坚持开放合作,推动中国农业标准“走出去”。农业标准国际化将是未来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农业标准化要与国际接轨,形成国际国内标准化一体化模式,建立国际和国内农业标准项目同步提出、立项、研制的工作机制,将国际标准列为优先,在国际标准不能满足国内需求时,再考虑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同时,积极推动我国农业标准化专家从国内转向国际,推动制定更多我国主导的农业国际标准,促进农业标准国际化。

三、构建吉林省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议

1.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

在吉林省现有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基础上,应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针对吉林省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及缺乏系统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优势集中、弱势分散”方面:如玉米、水稻、人参等农作物的标准化体系建设较完善,而小宗作物、经济作物等农作物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农产品保质、加工、储运标准不足;部分特色农产品农残、药残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标准缺乏;以及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没有切实有效地衔接,产品标准与检测标准未完全配套,导致绿色、优质农产品没有实现自身价值的完整体现等。需加快落实农业生产技术规程的制订,以品种为主线、以关键控制点为核心,按照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结合吉林省地方标准,建立一套适应我省生态特点和生产实际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2. 进一步推动农业标准普及应用

一要建立实用人才培训体系,打造一批人员培训的专业平台,提升农业农村标准化人员队伍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对深入农业农村一线人员开展标准化服务的科研、教学人员给予政策支持。

二要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农民群众是实施农业标准的主体,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业标准存在抵触心理,这也影响了吉林省农业标准推广的有效实施。为了提高农民对标准化的认识,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农业标准培训,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进一步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法制意识。

三要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加大政府推动和引导力度,建立完善农业标准示范推广体系,开展13-15种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每年争取创建1-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1-2个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的积极作用,调动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深入推广以标准为纽带和基础的“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推广模式,实现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推广的主体多元化和形式多样化。通过示范试点,建立标准化生产宣传牌、警示牌、实行合同约束、建立农户生产档案等,督促和引导农户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规范生产行为。

3. 进一步强化农业标准的监督管理

一要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标准化主管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职责,高度认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年度计划,把标准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整体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保障工作。

二要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建立质量监督员队伍,在其专业领域内,强化能动性,及时掌握农业生产的实际诉求,有效推进标准化工作,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装备”的标准化体系,并开展监管工作。

现代农业的发展与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息息相关。只有不断提升吉林省农业标准化水平,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促进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提高,全力保障农产品生产由“量”向“质”转变,才能全面推进吉林省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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